宜宾龙文文化教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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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宜宾龙文文化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3-511504-04-01-519701】FGQB-03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首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首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3-511504-04-01-519701】FGQB-039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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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2514m2,总建筑面积为624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800m2,地下建筑面积 6600m2)。
2.2 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2.3 设计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设(如有)、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施工等服务工作。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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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m²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需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一级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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