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组织单位信息
1.销售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房建公寓段
2.承办人:杜晓燕 13527556502
二、销售内容及相关要求
1.本次报废物资销售项目名称:重庆房建公寓段2025年第7次报废物资谈判销售项目;项目编号:CFYBF20251201,为1个包件,具体销售明细见《报废物资处置报价单》(附件2)。
2.相关要求:
(1)本次报价是指报废物资处置过程中包含的综合报价,包括货物的拆除、数量清点、装卸、堆码、搬运、清扫、税费、安全保障、再次分解(切割)、转运及场地清理等费用。
(2)为降低风险,购买方务必到现场查看,充分了解报废物资状况和拆除、提货装运的情况,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考虑周全后报价,所报价格一经中标,价格不作任何调整,中标价格所有风险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最低报价700元。
(4)最高价格者为成交人。
(4)本次报价为含税价,税率由重庆房建公寓段按相关规定确定,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谈判销售需进行二次报价(附件5)。
三、回收商资质要求
1.回收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在国铁采购平台统一注册并审核通过,具有报废物资(再生资源)经营资质的回收企业,或直接利用报废物资进行生产经营的其他企业。
2.回收商必须具有区县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报废物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证明;
3.回收商必须具备购买、分解、装卸运输能力并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上述资质经审核合格者为合格投标人,可参与本次谈判销售。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谈判保证金。参与谈判的单位必须在2025年12月21日17:00前将谈判保证金100元打到我单位账户上。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对公账户进行回退。
7.履约保证金
(1)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下列情况经催告仍未按时办理合同签订、交纳料款或提货的回收商,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集团公司按相关规定处理:①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到供货单位办理签订合同的。②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货款的。③未按我段通知时间将报废物资运走,拖延时间、影响我段生产的。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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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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