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分公司起重工具两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分公司起重工具两年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起重工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长兴分公司起重工具两年采购项目,本项目主要用于招标人项目及车间日常生产,按项目生产节点及常规生产制作周期交货,交货地为上海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整个项目标的物资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具体技术标准可见申请要求。
整合振华南汇基地以及南通分公司同类产品需求,交货地址增加:南汇基地仓库、南通分公司仓库。
2.2此项目共计五个标段,每个标段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投标价法,以采购量总价为评价标准,评标以每个标段总价最低价为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据。第一中标人须接受其他投标单位各分项合理最低价。
2.3投标人正式供货物资以仓库进货检验按申请标准验收为准,如投标单位偏离申请标准质量要求,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终止与投标人继续合作。
质保期:物资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一年内,物资正常使用状态下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响应处理解决,无偿维修或更换。
质量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需要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3.1.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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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