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燃气大连普兰店-长兴岛天然气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KLGC-FW-LNRQ-2025-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仑燃气大连普兰店-长兴岛天然气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业主为大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大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昆仑公司”)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辽宁分公司的属地公司,承接着为大连石化西中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供气的重要责任,大连石化西中岛炼化一体化项目预计2029年上半年投产用气,年用气量约为5.7亿方,大连昆仑公司拟新建一条天然气管线为大连石化供应天然气,新建管线自大沈线普兰店6#阀室接气,管道途经普兰店、金普新区、瓦房店、长兴岛经济区等区域,终至大连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全长长度约110公里,设计输量10亿方/年,预计穿越海沟4处,新建3座场站、3座阀室,投资总金额暂估6亿元。为加快配套管线建设,现计划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以上设计参数及方案均为暂定方案,具体以可行性研究、建设单位、集团公司审查意见为准。)
2.2服务地点:
(1)文件编制及提交地点:大连市;
(2)现场踏勘地点:辽宁省(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
2.3服务期限:自授标之日起至通过中国石油股份公司(或按制度有权限的中国石油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核准部门审查。自授标之日起120天形成可研初稿;召开评审会后,15天修改完成可研报告。
2.4招标范围:包括收集区域规划、地质勘察、区域下游市场、环保要求等基础资料,开展现场踏勘等工作;编制报告涵盖市场分析与需求预测、线路方案比选、工艺技术方案设计、工程投资估算、财务评价、经济与社会影响分析、风险评估(技术/政策/环境等)、节能与环保方案、安全评价等法定及行业要求章节;协助业主办理项目核准,编制项目核准报告;提交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中国石油相关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含正本、副本及电子版),配合评审修改并通过中国石油股份公司(或按制度有权限的中国石油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核准部门审查,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终版。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60万元
2.7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咨询资质;
3.2.2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主要页(首页、体现项目规模和研究内容页、签字页,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定。(类似业绩为新建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管径DN200及以上、设计压力2.5兆帕及以上的输气管道可行性研究项目业绩)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以上信誉信息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须提供职称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并包含任职职务内容。如果合同中无任职内容,请另外提供任职证明);
②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3.5.2项目团队成员
提供项目主要专业负责人(包括工艺、线路、穿跨越、仪表、通信、电气、总图、经济等专业)相关资料(每专业至少一人):
①提供人员明细表;
②主要专业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③须提供主要专业负责人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
3.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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