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2026-2028年度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冀东油田2026-2028年度垃圾清运处置服务 已由由 项目单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为保持现场面貌良好,保持生产生活区域干净整洁,营造文明和谐环境,对冀东油田各区域进行垃圾清运。
2.2 服务范围及内容:对各服务区域的生产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砂石;可降解保温材料;木质包装;不含油粘布等无油、无毒、无害,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进行收集、清运及处置。
2.3 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总计为三年,采用逐年签订合同的方式执行;
(2)每年合同的服务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3)若承包商未通过当年度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未达标,或双方就合同条款变更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后续年度合同不再续签。
2.4.服务地点:
南堡油田作业区:包括南堡作业区生产生活基地、南堡作业区老区部、南堡1-1人工岛区域、南堡1-2人工岛区域、南堡1-3人工岛区域、南堡4-1、4-2人工岛区域、南堡采油五区区域、南堡采油六区区域、新PG2区域、生活辅助基地培训中心。
井下作业公司:井下作业公司干校生产辅助基地、井下唐海基地、测试作业分公司、高37环保处理厂和高73、高72油管库。
新能源:四场干校新能源电气运维工区、新能源南堡110KV变电站。
陆上油田作业区:柳赞区域:共有垃圾点10处(陆上柳赞区部、柳南转、柳北转、柳201、柳10注、柳15注、柳27转、柳3-12、柳36、柳赞联合站)。
高尚堡区域:共有垃圾点21处(陆上高尚堡区部、监督站、维修队北院、高70、高29、高5、高3101、老二区区部、高104、高64-34、高24-3、高尚堡联合站、瑞丰机关南院办公区、化工厂、配液站、开发技术公司高31前线基地(调剖站)、防腐厂、油管厂、高37综合处理站)。
老爷庙区域:共有垃圾点7处(陆上老爷庙区部、南38转、南28转、老爷庙联合站、冀东商业储备油库分公司、曹妃甸油库、南堡联合站)。
机械公司垃圾点区域:高尚堡防腐厂、G72油管厂、高18油管厂和机械公司丰南区黑沿子镇油田仓储中心
2.4.本项目估算金额:441万元/年(南堡238万元,井下公司90万元,陆上作业区80万,机械公司20万元,新能源13万),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否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发票日期为准)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垃圾清运
3.4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2025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6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调度、司机等人员齐备;项目负责人具有或承诺提供技术服务时具有HSE培训合格证;涉海作业人员具有或承诺提供技术服务时具有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四小证或五小证)。
以上人员需为本企业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7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
密闭式专项作业垃圾车至少4辆,容量不小于5.5方;吸污车1辆;敞开式自卸货车2辆,容量不小于7.5方。
以上设备提供设备照片,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3.8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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