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
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项目经理部
缆索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ZXZZQ-11-ZB-2025-00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藏项目11标色曲特大桥,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资金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缆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CZXZZQ-11标位于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及八宿县境内,正线长24.555km,标段起于昌都隧道(L-17825m)进口,穿越年拉山后以(70+880+70)m钢桁悬索桥跨越澜沧江一级支流色曲河,后接邦达隧道。主要工程数量:隧道共23491m/1.3座,其中昌都隧道合修17825m/1座,邦达隧道分修5666.3/0.3座;桥梁共1103.8m/1座,为色曲特大桥,主跨880m钢桁梁悬索桥;隧道段防护栅栏单侧1400m;正线CRTS双块式无砟道床47962m(隧道地段无砟道床)。新建川藏铁路CZXZZQ-11标合同总额73.55亿元,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32年11月8日,总工期131个月。
2.2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下表: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数量 |
到站 |
收货人 |
交货日期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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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强钢丝 |
5.9mm 1960Mpa |
吨 |
10410.5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CZ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工地: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吉塘镇余马涌现场工地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CZ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结束 |
2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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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锚具 |
ZG20MN |
KG |
213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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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丝板 |
Q235C |
KG |
2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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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盖板 |
Q235C |
KG |
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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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mm高S型钢丝 |
吨 |
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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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主缆磷化底漆防护 |
m2 |
7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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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锌铜合金 |
KG |
243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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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缆索纤维强力带 |
t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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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锚固端缆套 |
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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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塔顶端缆套 |
套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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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吊索及中央扣索 |
5.0mm/1770MPa |
吨 |
279.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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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主缆检修道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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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和确定的设计图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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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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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表包含物资的制作、运输、现场配合安装、按图纸要求配齐所有相关配件,达到安装要求。出厂前必须进行常规试验和非常规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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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吊索及中央扣索包含索体(含HDPE护套)、锚杯、叉耳、关节轴承、销轴、挡板、锌铜合金、螺栓、减震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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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缆检修道包含钢丝绳、扶手绳组件、栏杆绳组件、立柱组件、检修道支架、斜梯及竖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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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应包含且不限于物资需用一览表及设计图纸中所有材料和辅助材料,包括:主缆检修道索体、主缆锚具(锚杯、分丝板、后盖板、锌铜合金等)、定型绑扎带、吊索叉耳、锚杯、中央扣叉耳、螺母、垫圈、中央扣锚杯、销轴、 PE、索体外表面防护(含施工)、锚固拉索及其构配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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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计文件中要求主缆做静载试验,应满足GB∕T36483-2018规范中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要求,型式检验中开展静载试验。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开展静载试验的报价,后期如需在出厂检验中增加静载试验,则计列支付该检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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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5〕93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具备投标物资年生产能力1000吨以上;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按国家规定无需提供的除外),其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经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逐页签字,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最少三份近三年(2022年-至今)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近十年内(2015年-2024年)承担过至少3座主跨 800 米及以上悬索桥主缆索股及对应平行钢丝吊索制造的完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投标物资供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业主或项目总包单位出具的相应履约证明文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