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台架试验-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RHY-2025-FW-293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台架试验(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根据我方项目需求,需要委托第三方开展橡胶相容性、生物柴油老化、EP6CDT、M271 EVO、Toyota 2ZR-FXE、DV6C、VW TDI、Toyota 1KD-FTV、DW 10B台架试验台架试验。
以上台架试验费用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提供。
2.2 招标内容、标准及预估次数:
| 台架试验名称 |
技术标准 |
次数 |
备注 |
| 橡胶相容性 |
CEC L-112-16 |
2 |
|
| 生物柴油老化 |
CEC L-109-14 |
2 |
|
| EP6CDT |
CEC L-111-16 |
2 |
|
| M271 EVO |
CEC L-107-19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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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yota 2ZR-FXE |
JASO FE M366 |
4 |
|
| DV6C |
CEC L-106-14 |
2 |
|
| VW TDI |
CEC L-117-20 |
3 |
|
| Toyota 1KD-FTV |
CEC L-114-19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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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W 10B |
CEC SG-F-098 |
3 |
|
注:1.“次数”为招标暂估量,具体以合同期限内招标人实际试验次数为准,招标人不承诺确切需求。
2.试验时效:样品收到后30天内开展试验。
3.提供不超过五天的技术培训,内容包括ACEA发动机润滑油的台架试验技术培训。
2.3 试验时效:样品收到后30天内开展试验。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3年有效。
2.5 试验费用:以上试验预计三年内完成,试验预计共25次,三年试验费用估算含税1040万元(人民币结算)。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其所在国合法注册的公司(或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注册文件。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或资不抵债情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5 业绩要求:提供1份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成功完成类似项目(台架试验)(投标人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等)。
3.6 信誉要求:
(1).境内企业投标,应满足:
投标截止时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A投标截止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未列入失信企业目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评标时以现场查询为主);
B供应商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C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D供应商的失信分值不得低于8分;失信分值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
(2).境外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投标,应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交叉持股,不同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要求投标人为标的物的直接测试方,不接受代理和转包服务。
(4)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其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应技术规格标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对应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逐条响应,保证技术指标全部响应无技术偏离。如有技术偏离则视为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拒绝。(必须逐条响应,如有缺失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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