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安徽太蕲道路6标项目现已具备租赁 随车吊 条件,本次公开询价通过交融网开展,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TQLJ-06标段处于安徽省太湖县境内,起点位于刘畈乡马畈村(K35+930),途径小冲村、河口村、杨金塝后于余家大铺向西转向,在方家冲附近设置弥陀互通连接省道S246,终点位于弥陀镇下界岭村南侧枣树湾附近(K45+040.954),路线总长9.111km。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建设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主要施工内容包含路基、桥涵、隧道,其中路基总长3545m,大桥5座,总长2233m,盖板涵、箱涵、汽车通道19道,总长1085.85m,隧道2座,总长3333m,桥隧比61%,弥陀互通及5条匝道,总长3542.7m,合同工期28个月。
1.2采购内容:本次询价租赁设备随车吊,详见清单。
租赁清单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随车吊 |
12T |
台/月 |
4 |
|
| 2 |
随车吊 |
14T |
台/月 |
4 |
(三)商务条款
(1)报价要求:
(1)经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物资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
(2)报价人应提供投标物资材料的相应检测证明性文件。(附件上传)
(3)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垫付资金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无效询价处理。
(5)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6)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2)质量标准:
乙方设备不得违反国家、行业、地方和甲方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且乙方不得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否则应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即终止合同,且不办理结算,同时向甲方支付该设备月租金20%的违约金。
(3)验收标准
数量以甲乙双方签认的工作量、台班为依据计算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
(5)结算、履约、质保、支付条款
每月 21 日前,乙方给甲方提供上个月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表,甲方据此给乙方办理结算,若因乙方未能按要求给甲方提供结算资料,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少结算、推迟结算、少支付、推迟支付)由乙方承担。结算租期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为依据,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
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5 %(其中 30 天内支付 90 %款项、 60 天内支付 5 %款项。(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退场后 三 个月内退还)
结算金额以甲乙双方签认的工作量、台班为依据计算。如遇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停工,甲方向乙方发终止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终止。
如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甲方支付结算款,甲方可相应调整对乙方的中期支付、最终支付比例及期限,此时甲方不承担相应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6)交付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弥陀镇太蕲道路6标项目施工现场。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单价包含租赁费、折旧、大修、日常维修保养(含耗材及备件)、资质手续、安全设施配备、 1 名操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等)、财产保险、利润、逾期付款补偿等。
2、该单价包含乙方出租期间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风险费用。
3、当国家发布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时,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按调整后税率执行,价税合价随之调整。
4、燃油费、电费由乙方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本次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为贸易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4)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6)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审、定标原则
租赁人原则上以最低报价定标,当出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投标人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选择其他投标人。
五、报价
(1)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1日11时-2025年12月16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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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