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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综合服务公司14台小车租赁项目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综合服务公司14台小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WB-2025-ZBZX-FR-0057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综合服务公司14台小车租赁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级别: 三类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综合服务公司14台小车租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为了切实做好小车租赁服务工作,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符合条件的车租赁经营服务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车租赁经营服务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提供车租赁服务,提供租赁车数为 14 台,车辆配置详见设备配置标准。

 

车辆类型

参考车型

参考型号

数量(台)

商务

别克GL8

陆上公务舱 652T 豪华型

8

别克GL8

别克GL8陆上公务舱

1

轿车

大众帕萨特

 280TSI

3

大众帕萨特

 280TSI 商务版

1

生产车辆

长城汽车

 长城炮 皮卡车

1

服务地点:辽宁省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车型合同到期时间止,服务期间以实际需求及用车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参考车型服务期限详见报价单)。

预估金额:计划资金2228084(含税)。

本项目拟不进行踏勘现场。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其他说明事项:服务时限具体以使用单位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租赁费用和租赁车辆使用量。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GWDC-WB-2025-ZBZX-FR-00574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1.2 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范围:包含小车租赁服务。

1.3须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经营性小车客车租赁服务类资格入围项目,中标编号:GWZB2023FWG0962A,提供中标通知书。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财务要求:

2.1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2.2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10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业绩要求:

3.1投标人自   2023     1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小车租赁(裸车租赁不含驾驶员)等相关业绩不少于   2   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模糊不清或不是小车租赁经营服务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4. 信誉要求:

4.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4.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4.3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4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已过惩戒期的除外,以*查询结果为准。

5.租赁车辆要求:

5.1投标人自有车辆不少于14台,(商务车不少于9台、轿车不少于4台、生产车辆不少于1台)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自有车辆,不得使用租赁、挂靠或第三方产权车辆。不能有抵押记录(提供符合要求车辆的购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簿复印件)。

5.2标的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承诺车辆无未处理的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否则因此给使用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服务方负责赔偿(提供书面承诺)

5.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响应车辆必须在5日内将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投标车辆(为招标人提供的14台车辆)要提供有效强制保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其中参考车型:别克22款 陆上公务舱 652T 豪华型和大众帕萨特22款 280TSI两类车型中每台车辆机动车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金额不少于200万元,车上乘客责任险投保金额不少于10万/座以及车损险;别克GL8陆上公务舱、大众帕萨特出众款 280TSI 商务版、长城炮2023 款皮卡车三类车型中每台车辆机动车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金额不少于300万元,车上乘客责任险投保金额不少于20万/座以及车损险,以实际相应保险单为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如投标人现有满足上述要求的车辆,则提供车辆证明材料及对应保险单复印件)。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6.2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6.3承诺按照招标人需要安装招标人指定的车辆GPS监控设备并进行联网,每台车均须提供GPS系统安装证明,招标人能够实时监控(提供监控平台网址)。

6.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本年度无责任亡人事故,提供交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事故情况证明。

6.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提供书面承诺。

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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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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