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克拉2026年措施作业返排液处理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34-FW045-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地表自然环境恶劣,地下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埋深普遍大于5000米,最深达到9396.12米;油气藏温度普遍大于110℃,最高达到190℃;油气层压力普遍大于55兆帕,最高达到143兆帕;部分油气藏高含硫化氢,硫化氢含量大于7000ppm,最高达到45万ppm。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属的各区块进入开发中后期,由于单井井筒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堵塞、砂埋、管柱错断等影响单井产量的情况,需要采用酸化、压裂、连续油管冲洗、修井等井下措施作业来恢复正常生产,在井下措施作业过程中,会产生返排液,随着近年安全环保的新政策和要求,需要对措施作业返排液进行达标处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塔里木油田克拉2026年度措施作业返排液处理技术服务》进行招标,招标范围如下:
根据管理区2026年度措施计划,预估需对50口井进行大修、酸化压裂、解堵提产、气举助排、连油疏通等措施作业,预估平均每口井返排液350方,合计17500方。(具体以实际处理量为准),处理后的液相满足《SY/T 5329-202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相关要求,如有新标准制度下发,则执行新标准。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塔里木油田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井现场。
2.5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投入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3年的污水处理的管理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简历(包含但不限于姓名、工作年限);(2)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以上人员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履行期间至少完成1项酸化压裂返排液或措施作业返排液处理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3)提供对应的结算资料或发票扫描件。
3.4.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承诺拟投入的污水处理设备(不限设备台数)合计日处理量不少于80方。
提供资料形式: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5. QHSE 要求
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QHSE)承诺书》做出承诺。
3.6.禁止情形: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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