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金华高铁基础设施段购置工器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5-15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金华高铁基础设施段购置工器具招标人为上局-金华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器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物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投标人可同时做为包件内物资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
2.质量保证:投标产品须具备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包件内所有产品,检测报告需体现技术规格书中关键条款,各检测依据详见技术规格书内要求);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2年(2023年和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所投标产品同类或类似产品近三年的铁路供货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2022年至今)。(所投包件内所有物资均需至少一份)
5.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https://cg.95306.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
6.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②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办理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③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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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