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公司2026年度固体废物处置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公司2026年度固体废物处置服务招标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费用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大连石化公司2026年污水场运行和全厂拆除过程中会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HW29(含汞废物) 、HW36(石棉废物)、HW49(其他废物)等。需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2招标范围: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包含运输),总量约25550吨,此数量为招标人预计的年处理量,具体数量以最终实际交付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实际交付数量。标段1和标段2的投标人须持有相应类别及废物代码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3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格):标段1报价不得高于1400元/吨;标段2报价不得高于1800元/吨;标段3报价不得高于600元/吨。
2.5项目预计总金额:3435万元,其中标段1为3220万元,标段2为243万元,标段3为72万元。
2.6报价方式:投标文件明确列出大连石化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运输、处置等相关所有费用单价之和,所报价格为每吨的处置费用,报价应含税并注明税率,每个标段价格统一。
2.7服务要求:
2.7.1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7.2服务地点:在大连石化公司厂区内装车、过磅称重,在中标人厂区内进行处置。
2.7.3付款结算方式:按季度支付。按实际处置量结算,以招标方的计量中心出具的计量数据为准。
2.7.4付款条件:中标人在接收招标人固体废物后,于每季度结束后的20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处置情况报告,同时提供接收固体废物的明细材料,招标人审核确认后付款。
2.7.5运输要求:
(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固体废物由中标人负责运输,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采取自行运输,或委托具有相应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企业代为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装车、运输、卸车等活动中,中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输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装车、运输及卸车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安全、环保、交通事故的责任。
(2)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固体废物每车次最小启运量为1吨,即当所需处置的固体废物产生量大于1吨时,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需求将其转运至投标人厂区。
(3)本项目标段1每日须安排至少两车次到招标人现场进行拉运。
2.7.6投标人按照要求保证危险废物能及时运离现场,紧急状态下需24小时连续作业,保证招标人正常生产所需空间。
2.7.7投标人保证装卸现场和招标人厂区内运输线路沿途的卫生整洁。
2.7.8积极配合招标人对处置现场的检查。
2.7.9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对招标人的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2.7.10应确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项目执行期间有效;
2.7.11严格遵守招标人内部安全环保等相关规章制度,接受招标人管理和处罚;
2.7.12处置过程中遵守国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相关规定;
2.7.13需自行承担现场所需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与设备设施,能够识别和消除现场或运输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各类风险和人身隐患;
2.7.14应确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项目执行期间有效,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人许可证被暂停或吊销,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2.7.15如因中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本项目无法正常履约,大连石化公司将有权终止合同,合同价款不予支付。因固废处置不及时产生的罚款、应急处置固废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重新招标产生的相关费用,大连石化公司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
2.7.16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与处置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2.8标段划分:划分为3个标段。
大连石化公司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一览表
| 标段划分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 |
预计产生量 |
废物代码 |
备注 |
| 标段一(23000吨) |
含油污泥 |
HW08 |
23000 |
251-001-08、 |
石油储运公司油品储罐罐底污泥,污水场污水储罐罐底污泥、气浮池污泥、污水提升池底泥、地沟污泥等。 |
| 标段二(1350吨) |
废油漆涂料 |
HW12 |
10 |
900-299-12 |
废油漆涂料等。 |
| 废旧硒鼓、墨盒 |
HW12 |
10 |
900-299-12 |
办公过程产生废墨盒、废硒鼓 |
|
| 废焦 |
HW08 |
150 |
900-249-08 |
四催化装置拆除过程反再两器内可能产生的废焦。 |
|
| 含汞废物 |
HW29 |
10 |
900-023-29、 |
含汞灯管,温度计 |
|
| 石棉废物 |
HW36 |
100 |
900-031-36 |
装置保温拆除过程中产生的石棉类废物 |
|
| 废活性炭 |
HW49 |
50 |
900-039-49 |
VOC治理过程产生废活性炭 |
|
| 含油废物 |
HW49 |
900 |
900-041-49 |
各装置及储罐在拆除过程中预计产生的沾染了油的废物及吸附介质 |
|
| 分析废液及废试剂瓶 |
HW49 |
10 |
900-047-49 |
化验分析产生的废液、废试剂瓶等 |
|
| 报废危险化学品 |
HW49 |
50 |
900-999-49 |
各类报废的危险化学品、废溶液助剂等。 |
|
| 废电路板 |
HW49 |
20 |
900-045-49 |
报废的无价值的电子废物,各类废电子器件及电路板 |
|
| 废包装桶 |
HW49 |
40 |
900-041-49 |
各装置产生的沾染了废矿物油、各类化学药剂、添加剂的包装桶。 |
|
| 标段三(1200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
1200 |
|
石油储运公司油品储罐罐底污泥,污水场污水储罐罐底污泥、气浮池污泥、污水提升池底泥、地沟污泥等。 |
(一)本次招标要求标段1和标段2的投标人须满足下述所有条件: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废物代码需满足所投标段的要求,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须满足所投标段每类危险废物预估数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应至少到开标日之后90天以上(含90天)。(提供所有上述材料的扫描件)。
3.3投标单位要取得排污许可证并达标排放,并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报告须与自行监测方案对应。(提供排污许可证副本中关于排放标准和自行监测方案的逐页扫描件,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的监测报告)。
3.4投标人要提供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或其他备案证明材料),备案时间应为2022年11月1日至开标日之间。(提供备案表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5投标人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同类别及任意一种废物代码的废物处置业绩或利用成功业绩(提供合同和发票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每份合同与所对应的发票算一个业绩)。
3.6投标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持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合同/协议有效期涵盖本项目履约期)以及签约单位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7投标人须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未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经营过程中不存在不良业绩,所有危险废物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都合法合规,承诺免费提供废物包装(提供承诺书)。
3.8信誉要求(以开标现场查询相关网站结果为准):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属于集团三商黑名单内企业。
3.9投标人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缴纳证明材料)。
3.10投标人须认真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6月10日发布的《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具体举措》(辽环发〔2025〕8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及时办理相关危险废物转移手续,确保所投本项目标的同类别危险废物能满足招标人日产日清管理要求(提供承诺书)。
3.11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次招标要求标段3的投标人具备下述条件::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业绩或利用成功业绩(提供合同和发票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每份合同与所对应的发票算一个业绩)。
3.3投标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持有有效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合同/协议有效期涵盖本项目履约期)以及签约单位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4投标人须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未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经营过程中不存在不良业绩,所有固体废物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都合法合规,承诺免费提供废物包装(提供承诺书)
3.5信誉要求(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属于集团三商黑名单内企业。
3.6投标人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缴纳证明材料)。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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