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产建工程(下半年)含油污泥含油岩屑等固体废物转运及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CQYT2512-FWZBGK002-CPMC3315-B11046950395699-2003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产建工程(下半年)含油污泥含油岩屑等固体废物转运及处置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产建工程(下半年)含油污泥、含油岩屑等固体废物转运及处置项目,计划投资预算金额499.9914万元(含税),拟选择1家转运单位,对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产建工程(下半年)钻井、试油、废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含油岩屑进行转运处置,具体包括危险废物的合规处置、运输、装卸、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办理等,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项目估算金额4999914.00元。(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对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产建工程(下半年)钻井、试油、废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含油岩屑进行转运处置,具体包括危险废物的合规处置、运输、装卸、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办理等,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服务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宁县、正宁县境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对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产建工程(下半年)钻井、试油、废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含油岩屑进行转运处置,具体包括危险废物的合规处置、运输、装卸、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办理等,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5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宁县、正宁县境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许可),其中核准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8(071-001-08)(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处置)。(3)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人员要求:本项目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每台车须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需提供身份证)。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必须具备运管局颁发的有效的押运证。
车辆要求:投标人承诺配备满足危险废物拉运的车辆不少于3台,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车辆备案。(需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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