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至县2025年再生水厂及配套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2025年再生水厂及配套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5】29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5】29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天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至县天池街道。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拟规划在天童大道新建再生水处理系统,规划再生水生产规模为10000吨/日,文峰园区处建设供水管道约61km,西郊园区约20km,中途加压泵站,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2.3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
2.4 计划工期:24个月。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次招标所有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设计资质;(3)施工单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名;(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资质、人员、业绩根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进行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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