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川县灵田东田至大圩(铁山工业园)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灵川县灵田东田至大圩(铁山工业园)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已由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灵川县永乐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川县永乐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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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公路长约18.0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投资总额约114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7600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测量)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
2.3 项目建设地点:桂林市灵川县。
2.4 服务期限:①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②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测量)③签订合同书之日起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文件及施工图电子文件);④建设期配合服务: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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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包含公路专业);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根据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行为评定标准(施工)的通知》(市交〔2018〕8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及要求,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质监机构办理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有效的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且具有路桥专业工程系列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路桥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均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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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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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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