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格林水岸二组团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格林水岸二组团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格林水岸二组团工程监理已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312-450111-04-01-489577)(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华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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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招标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4768001 建设地点:南宁市连庄路和新峰路交叉口西南面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545.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212.96平方米,1#、3#、6#、8#楼为剪力墙结构,2#、5#、7#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1#楼建筑面积9158.44平方米,地上20层,建筑高度61米;2#楼建筑面积9004.59平方米,地上23层,建筑高度69.1米;3#楼建筑面积10972.05平方米,地上23层,建筑高度69.1米;5#楼建筑面积9017.8平方米,地上23层,建筑高度69.7米;6#楼建筑面积10586.44平方米,地上23层,建筑高度69.7米;7#楼建筑面积9025.47平方米,地上23层,建筑高度69.7米;8#楼建筑面积9677.92平方米,地上21层,建筑高度63.9米;9#楼建筑面积60.32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3.7米,框架结构;地下室建筑面积15709.93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高度3.5米,框架结构。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8872.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722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1453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4768001001,标段(包)名称:格林水岸二组团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设计单位(如有):恒企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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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并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5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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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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