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局交建工程分公司丽水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三航局丽水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交建工程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丽水三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为中交三航局自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品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丽水南城枫岭街与处州大道交叉口西北侧。项目东侧为处州大道、加油站、秀山公园,南侧为枫岭街、恒大悦澜湾小区,项目西北侧为丘陵地带空地。东北侧距离长深高速约500米。
丽水保障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9716㎡,拟建住宅26栋,总建筑面积约35.39万㎡。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A区8栋高层、2栋商铺、1栋社区中心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08619.63㎡;以及D区块市政道路,支路一宽度24米、长度369m,支路二宽度20米、长度389m;C区块内部通道,宽度10m、长度210m。二期建设内容为B区18栋高层及地下室和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44343.35㎡。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为 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规格及地点等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范围为B区块二期工程。
2.2.2 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项目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具有近三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新产品除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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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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