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阆发改〔2024〕2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阆发改〔2024〕27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及交货安装地点:阆中市五马垃圾填埋场、孙家垭垃圾填埋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淘汰更新五马及孙家垭生活垃圾填埋场使用超过10年的老旧渗滤液导排处理、填埋气收集处理成套设备,其中包括水泵20台、鼓风机10台、污水处理设备2套、加药设备4套、检查及自控设备2套、甲烷收集处置系统2套、导气管60 套、闸阀及配套专用设备等。
2.3 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工程量清单中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上牌、试运行、培训、质保售后服务工作等内容。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和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25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或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类似业绩(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6)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提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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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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