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北新消费活力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校园文化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北新消费活力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校园文化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1-510114-04-01-416337】FGQB-0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桂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1-510114-04-01-416337】FGQB-04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码:2311-510114-04-01-416337;
2.2工程地点:新都区桂湖街道传化国际;
2.3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40027.04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63700.7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1285.35m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2415.40m2。本次招标范围为校园文化专业暂估价部分。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报告厅,包括报告厅、前厅、理念厅的地面、墙面、天棚等本次设计装修内容;教学楼,包括艺术展品区、科创展示中心、学习中心、艺术创作中心、社会情感中心及外廊、北斗创新活动室、航天创新活动室、创客展示空间、2F与3F填充内廊和外走廊(外侧栏板除外)的地面、墙面、天棚等本次设计装修内容;宿舍楼,一层外廊外侧栏板除外的地面、墙面、天棚等本次设计装修内容;门卫连廊,包括仿劈开砖改性无机粉复合建筑饰面片材、石材幕墙及玻璃幕墙;总平工程,包括围墙、景观绿化以及除本次设计图填充运动场、旗台、主入口进入后途经食堂的车行道外的全部景观设计内容;导视系统及标识标牌等;安装部分仅包含报告厅内自配电箱出线至末端设备的普通照明系统,具体部位详见设计图。报告厅、教学楼、宿舍的装饰基层,如墙面抹灰、地面找平等已在原招标计取。设计列入技装部分的办公和教学的家具、设施设备及软装等不含在本次编制范围中。
2.4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 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应附: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③“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环节的“详细信息”(单独立项或与总包平行发包的专业工程业绩,提供项目专业承包单位的对应截图;总包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或专业工程暂估业绩,提供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对应截图)。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将发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由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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