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三公司重庆地铁7号线项目灌浆料、挤塑板、预埋件询价采购
中交一公局三公司重庆地铁7号线项目灌浆料、挤塑板、预埋件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一公局三公司重庆地铁7号线项目灌浆料、挤塑板、预埋件询价采购。
1.2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470504 。
1.3 采购人: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概况:重庆地铁7号线项目(九凤山车辆段项目)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九凤村白石路(高新区绕城高速西侧),项目对外交通通达性较好,场地大致星南北向矩形展布。占地面积约为4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11万平方米,包含单体建筑20座、桥梁4处,线路55条,承担本线配属车辆的定修和本线部分列车的临修、停放、运用、整备、列检及周/月检任务。九凤山车辆段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7年11月30日,工期总天数1460天,标价177835万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重庆地铁7号线项目桥梁用灌浆料、挤塑板、接触网预埋件。
2.2 交货期:2025年12月份至项目完工。
2.3 交货地点:运至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
2.4 物资质量标准: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材料应用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至少有1项房建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无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20日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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