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Y32-FW0381-01 )
本招标项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仓储物资装卸及配套服务业务外包已由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储备库,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屯镇,沈丹铁路线20千米处,库区总面积14万平方米,其中封闭库房1.39万平方米,主要用于中石油系统内部固体化工产品、系统外客户化工产品的装卸、仓储保管以及东北地区石油企业物资保供等服务;铁路专用线总长2429米,其中产权线975米,单次可装卸30节车皮,库区设计年吞吐量能力70万吨,目前主要为东北地区石油、炼化企业提供物资保供和仓储物流服务,同时积极拓展承揽社会物资仓储服务。
(1)地理位置: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街道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物资储备库。
(2)项目界区:公司现有物资仓储库房1.39万平方米的封闭库房,其中用于仓储固体化工物资库房3栋,面积7500平方米。
(3)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A、用于存放固体化工物资、钢材和集装箱到发物资的库房5栋,面积1.39万平方米,露天货场3块,面积4.4万平方米。用于铁路运输专用线两条长975米。
B、用于物资装卸所需的龙门吊4台(44/10T-1台、32/5T-1台、20/5T-2台),库内行吊4台(10/5T-1台、10T-1台、5T-2台),5T装载机2台、20T汽车吊1台,5T叉车1台,3T叉车1台以及对应的钢丝绳、吊索具等。用于固体化工物资装卸服务的固体化工物资入储专用托盘7500个。
C、库区用于临时办公休息的办公楼2栋,2850平米。
D、甲方为乙方驻库人员提供用于食宿的食堂场地及员工值班休息宿舍,食堂卫生、安全等相关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严格执行甲方相关管理规定;餐食、水、电费、燃气等费用乙方自理;甲方负责监督检查。
E、用于清扫场地的工作器具按需使用,用于包装的透明胶带按需使用,用于铁路到达加固车皮的8号、10号铁丝按实际需求使用。
F、用于称重计量的电子吊钩秤3台、台秤2个、地中衡1个。
2.2招标范围: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2.2.1.装卸服务
涵盖固体化工物资、钢材及集装箱到发物资的装卸及相关作业:
(1)固体化工物资(橡胶类、聚烯烃类等,非危化品):提供袋装或吨包装物资的卸车、库内倒运、码放、破损整理、苫盖、装车等服务,包含所需人力及叉车等机具设备与燃料、维护。
(2)钢材类物资(管材、卷板、型钢等):使用招标人提供的龙门吊、抓管机等设备,进行卸车、码垛、装车、拆捆等操作,并包括铁路车皮装卸前的车况检查与加固。
(3)集装箱到发物资:使用招标人提供的龙门吊、装载机等,进行集装箱装卸作业,并负责发运前的箱内平整、清扫、检重、箱体检查及捆绑加固。
2.2.2.配套仓储服务
提供库区日常运营所需的综合服务,包括:物资保管、配电管理、保洁、生产调度、设备维修、办公勤务(数据统计、资料整理)、非涉密信息系统操作与维护、安全巡查及铁路接车照相。
2.2.3.其他零星工作
根据甲方要求,在库区内完成合同未明确列出的额外工作,按招标确定的单价与工作量结算。
3.服务期限:本次业务外包招标期限拟定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4.标段划分:1个标段,本期年均预计费用不含税为560.2万元,叁年1680.6万元。
5.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6.服务要求或标准: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7.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街道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物资储备库。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要求在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应具有固体化工和钢材装卸服务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对应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和2023和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失信分值未达到停止或暂停投标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5.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设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操作人员,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上岗证,包括不限于司索指挥、叉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电工等岗位。
(1)化工类保管员应具备2年及以上从事保管工作的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2)钢材类保管员应具备2年及以上从事保管工作的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司索指挥、龙门吊司机、叉车司机应具备从事装卸工作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同时要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司索指挥应具备司索指挥证、电工应具备电工证、叉车司机应具备叉车证、龙门吊司机具备吊车司机证,提供相关证件);
(4)办公室勤务、仓储业务管理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明);
(5)服务车辆司机具有有效C1及以上的驾驶证且具备2年以上驾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进行业务转包或分包;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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