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概况:
因生产工作需要,新驿煤矿需租赁叉车两台。
1.2 采购范围:
根据新驿煤矿2026 年度的叉车租赁计划进行车辆租赁,主要租赁5T 和7T叉车各一台,签订年度合同,根据实际租赁情况进行结算。
1.3 实施地点:
新驿煤矿。
1.4 质量/服务标准: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与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所提供的叉车应为2020 年1 月1 日后出厂的合规设备,投标时须提供相应出厂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所有设备必须完全符合中国现行的国家安全技术规范与环保排放标准,并已取得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张贴使用标志,且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验。同时,供应商应承诺在设备使用期间提供定期安全检查与维护保养服务,确保叉车持续处于安全、合规的运行状态。
(2)租赁期间,供应商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叉车的持续稳定运行。若设备出现故障,供应商应在1 小时内响应,并迅速提供有效的维修或更换服务,以最大限度减少对承租方运营的影响。若因叉车自身质量原因问题,导致连续48 小时或者月度累计超过72 小时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生产进度的,供应商应更换同等规格的叉车。
1.5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内,自接到采购人计划后1 天内按照要求完成装车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12 个月。
1.6 最高限价:
11.28 万元。(大写:壹拾壹万贰仟捌佰元整,含税13%)(最高限价为固定单价合价)签订年度合同,根据租用的车型及时间据实结算。
| 序号 | 工作量名称 | 车型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预计金额(元) |
| 1 | 叉车租赁 | 5T | 月 | 12 | ||
| 2 | 叉车租赁 | 7T | 月 | 12 | ||
| 合计: | ||||||
| 备注:租金每3个月结算一次,税率13%。 | ||||||
1.7 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固定单价。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或其他。
租金每3 个月结算一次,验收合格,无其他问题后,供应商需持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单开 13%增值税专用发票,新驿煤矿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挂账付款,并根据新驿煤矿财务制度和资金计划结算。
质保期:无。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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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