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对因1503工作面开采导致房屋斑裂的受损房屋进行全面加固维修,使维修后的房屋达到居民房屋抗震等级B级标准,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专业鉴定报告,为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居住环境,同时保障矿区周边社会稳定(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1.3 最高限价:78.9万元。
1.4 结算期限及比例:本合同金额为暂估金额,实际合同金额以发包人验收合格后的工程量及合同中约定的固定单价最终确定,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超出部分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方按照合同施工完毕后出具报告,双方验收通过办理结算手续后,承包方开具符合发包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发包方收到发票履行财务挂账程序,挂账完成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期满,承包方到发包方相关科室办理质保金解除证明,发包方财务科收到证明后上报资金支付计划,资金批复后返还质保金(无息),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款事宜,在质保金中相应扣除,扣款后不足部分,承包方应在5日内补足,同时不再退还质保金。在合同规定完成时限起两月内,因承包方原因不及时办理相关资料移交导致发包方延迟付款或延迟办理验收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5 付款方式:现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以支付承兑汇票为主,如果需要现汇支付,中标人根据实际结算金额的4%(年化)利率和6个月承兑的期限进行付款折让。
1.6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建设方(甲)方需要部分供应主材的,相关材料需求采购事宜通过甲乙双方协商后办理。甲方所供材料价格及供材总金额低于承包方报价文件明细里边相应材料金额时,工程结算时扣除金额超出部分。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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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