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100026702409600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直升机维修制造项目(一期厂房及配套设施)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026702409600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法人自筹保障,招标人为山西通用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孟封镇尧城机场西南侧;总建筑面积(不含规划预留建筑)11638平方米。其中总装大厅面积2747平方米,主体1层,高度12米,结构类型为钢结构。总装附楼面积1245平方米,主体2层,高度11.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喷漆机库面积825平方米,主体1层,高度11.5米,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化学品库面积110平方米,主体1层,高度5.6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动力站面积2036.54平方米,主体2层,高度11.2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办公楼面积4674.46平方米,主体4层,高度19.1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硬化地坪约34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弱电等设施设备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投资金额约9800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直升机维修制造项目(一期厂房及配套设施)监理:
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直升机维修制造项目(一期厂房及配套设施)监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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