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铁路局南郊前区住宅小区电梯更新项目已由西安市碑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502-610103-04-05-467751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陕西华衡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41.12%、自筹资金58.88%。招标人为陕西华衡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铁路局南郊前区住宅小区8台电梯进行更新改造;
2.2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区域内8号高层、3号高层、4号高层;
2.3 项目投资总额:2918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铁路局南郊前区住宅小区电梯更新项目;标段编号:E6101033506vS94ErXmW001;标段类型:设备采购;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铁路局南郊前区住宅小区电梯更新项目,铁路局南郊前区住宅小区电梯更新项目,主要包括旧电梯拆除,井道整改、门套和过门石修复、底坑防水处理、机房翻新等,新电梯的采购与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铁路局南郊前区住宅小区电梯更新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安装人员】及以上,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任职
3.2 标段名称:铁路局南郊前区住宅小区电梯更新项目,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 申请人必须为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进行投标;
3.4.3 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
3.4.4申请人为代理商的:①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②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③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
3.4.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任职;
3.4.6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中登记信息并可查询;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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