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车站职工食堂市场化供餐业务外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ZZ2025-020)
一、招标条件
现就长沙车站职工食堂市场化供餐业务外包(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项目业务基本情况: 1.工作量:乙方须为长沙车站既有站区(含18个一体化单位)、长沙西站、城际车间及所辖13个城际车站(含客技站等)全部管辖范围内的职工,全年365天无间断提供日常三餐(早、中、晚餐)及配送服务,预计月均供餐量:早餐约22,000人次、午餐约25,000人次、晚餐约23,500人次。同时,乙方须承担甲方指派的各项专项供餐任务,包括临时用餐、夜宵(含盒饭送餐)、节假日支援人员用餐、夏季按要求免费提供凉茶及绿豆汁等防暑饮品,冬季提供姜茶等,并无条件服从抢险救援等紧急情况下的加班供餐安排,确保员工用餐,以及按甲方要求配合开展其他相关服务性工作。鉴于车站管辖范围广,服务期内若甲方在异地车间(车站)新建食堂或伙食团,该新增食堂(伙食团)将自动纳入本服务外包范围由乙方接管,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并严格遵照集团相关规定进行费用清算。 2.单价构成:根据《广州局集团公司食堂(伙食团)管理办法》(集团办房发〔2025〕21号),餐费标准每人每天42元(早餐8元,中、晚餐各17元)。(其中职工自付部分早餐3元,中、晚餐各5元;单位补贴标准:早餐5元,中、晚餐各12元)。如集团公司调整餐费标准,严格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每月费用根据实际就餐人数核算,与承包方据实结算。单位补贴部分列入集团公司福利费支出。 3.服务对象:长沙车站既有站区(含18个一体化单位)、长沙西站、城际车间及所辖13个城际车站(含客技站等)全部管辖范围内的职工,预计日均2500人左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图)。 2.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止,竞商人成立并运营满3年。 3.竞商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是餐饮服务经营者【需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 4.竞商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业务项目餐饮服务业绩;竞商人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及验收报告,或服务合同及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 5.人员要求:厨师具有厨师等级证书,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记录】。 6.竞商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竞商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竞商人参加招商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5天),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二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 竞商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竞商截止日前3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查询结果截图)。竞商人及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竞商文件夹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竞商截止日前3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筛选关键字应分别包括①“竞商人”、“单位行贿罪”;②“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罪”;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罪”) 8.竞商人未在近两年内(2023-2024年)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竞商承诺函须包含此内容) 9.本次招商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竞商人参加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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