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GX]20251200002[CS]
项目名称:保亭县响水镇响水村委会什门村人居环境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19,659.18元
采购包1(保亭县响水镇响水村委会什门村人居环境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019,659.1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19,659.18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1(元) | 否 | 无 | 4,019,659.18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证明材料: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和注册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证明材料:提供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并加盖公章,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劳资专管员、资料员(可兼任))等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2-09 至 2025-12-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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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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