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纳米材料制备方法及纳米体系表征方法研究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BYT-ZBZX-FWZB-2025-0737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包括两部分内容,分别是(1)新型纳米材料制备方法研究;(2)纳米体系表征方法研究。
(1)新型纳米材料制备方法,主要包括且不局限于以下4个方面建立相应方法:①纳米氧化铝水溶胶的合成方法及表征;②纳米氧化铝的亲水和(/或)亲油修饰方法及表征;③纳米纤维素的合成方法及表征;④纳米纤维素的亲水和(/或)亲油修饰方法及表征。
(2)纳米体系表征方法研究,包括且不局限于以下2个方面建立相应方法:①微乳液超高分辨显微成像方法(即纳米尺度油水界面观测方法)研究;②微乳液微观形成机制可视化研究方法。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1月25日止。
2.3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15 万元(含增值税)。包含了项目研究过程中的所需全部费用,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2.4 服务地点:中标人单位所在地。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人员要求:项目长: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至少完成1项具有与本招标服务内容相关的服务业绩。服务业绩是指:与本招标服务内容相关的研究项目或者承担相关的政府基金类项目。
项目组成员:至少7名,其中至少2名具有副高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职称。
投标时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或下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影印件、结算发票影印件或验收意见等其他结算资料影印件(政府基金类项目不用提供结算资料,研究周期时间覆盖2018年1月1日以后时间即可)。
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4.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③⑤以现场查询为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12-09 20:00:00至2025-12-15 23:59:59 (北京时间)。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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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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