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铁路运输部铁路车辆配件装卸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H-2025-FW-0151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铁路运输部铁路车辆配件装卸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铁路运输部铁路车辆配件装卸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承担吉林石化公司铁路运输部车辆车间铁路罐车配件的分解、搬运、组装工作。
2.2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完成服务期限内的吉林石化公司铁路运输部铁路车辆配件装卸业务。
2.3服务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2.5最高投标限价:146.51万元(含6%增值税)
最高投标限价表
| 项目名称 |
单价(元/车) |
数量(车) |
合计金额(元) |
备注 |
| 铁路车辆配件装卸 |
2450 |
598 |
1465100 |
以实际落成车数量为准,超出部分乙方自愿放弃结算。 |
2.6报价方式:投标人公司必须在保证招标方生产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同时报出业务的单价和总价价格,均不得高于投标限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决投标。实际作业量存在比招标预估作业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情形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应为派驻服务人员提供符合甲方规定的体检、商业保险、劳动保护、用餐,相关费用包含在承包总价中,由投标人承担。健康体检,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岗位体检要求,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商业保险,投标人必须为派驻员工参保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派驻员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投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在相关单位食堂用餐,需签订用餐协议,按协议价格结算用餐费用。
2.7付款方式:依据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确认的数量和考核结果,1-11月按每月不超合同价款8%支付,12月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不超合同总价。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6%现代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近期发票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无。
3.3人员要求:
3.3.1配备管理人员,要求工作能力、年龄、身体素质应具备能够完成安全管理及本业务需求,四肢健全、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无违法犯罪记录;
3.3.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合格,无登高作业、油漆喷涂作业、高温作业等工作的职业禁忌;
3.3.3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上岗考试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4 财务要求:
3.4.1无停产停业、清算、破产等丧失履约能力情形,需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2提供近3个月内加盖税务印章的无欠税记录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5.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5.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7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5.9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3.6 技术要求:
3.6.1在铁路运输部车辆车间以常白班的形式参与铁路车辆检修装卸服务。操作人员30人,其中必须有起重司机证,起重指挥证,焊工证,叉车证的人员。
3.6.2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工艺要求及质量要求等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修车作业;
3.6.3.按照招标人要求参加业务培训及应急演练,掌握并执行招标人在安全、生产、质量等方面的各项要求。
3.6.4.按着招标人要求,完成车间的日常巡检,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保养、维护;
3.6.5.按着招标人要求,完成安全隐患查找并制定整改措施;
3.6.6.按着招标人要求,完成安全环保及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6.7.对信访及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
3.6.8.完成工厂、车间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3.6.9.配合完成工厂、车间下达的检维修相关工作任务;
3.6.10完成相关工作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包括清雪;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服务承诺:
3.8.1投标人需承诺在接到服务任务后,按招标人确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充足的作业人员,并配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管理及业务对接相关事宜。
3.8.2投标人需提供标准化作业及安全高效的优质服务承诺;需提供合理及必要的业务管理、安全管理控制措施,以及应急状态下服务支持的承诺。
3.8.3投标人需对提供服务的总体目标、质量、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对所提供的生产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与环境责任保证全部承担。
3.8.4投标人需承诺具有独立解决工伤理赔、劳动纠纷、维稳纠纷的能力。
3.8.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石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任一条款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虽响应但存在负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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