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选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改造地点位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各用地范围均属原球团厂和选矿厂内部,无需新征建设用地,不涉及厂址选择。包括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性能考核、工程验收、交付、培训和保修等工作,同时完成项目审查所需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评估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报告、职业病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节能评估报告等服务工作。主要包括脱硫系统建设、扩能产线建设两大部分,通过对现有选矿生产系统进行技术提升改造,使铁精粉生产能力增加70万吨/年,使铁精粉脱硫技术指标达到项目要求,实现铜精矿、硫精矿和高硫铁精矿的过滤。
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选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本工程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选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改造地点位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各用地范围均属原球团厂和选矿厂内部,无需新征建设用地,不涉及厂址选择。包括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性能考核、工程验收、交付、培训和保修等工作,同时完成项目审查所需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评估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报告、职业病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节能评估报告等服务工作。主要包括脱硫系统建设、扩能产线建设两大部分,通过对现有选矿生产系统进行技术提升改造,使铁精粉生产能力增加70万吨/年,使铁精粉脱硫技术指标达到项目要求,实现铜精矿、硫精矿和高硫铁精矿的过滤。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有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上述对应资质要求。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或矿山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中标后只能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完整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如近期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6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新建选矿厂或选矿厂改造项目总承包工程业绩(以2020年1月至今的合同为准,合同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尤其是数量一定要显示、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验收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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