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南坡供水工程工艺安装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大青山南坡供水工程-2025-A-LF-工艺安装工程001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主要工程内容:哈拉沁水库至哈拉沁净水厂0.9km原水输水管线;续建哈拉沁净水厂1座,设计规模2.0万m3/d。主要有配水井及格栅间、净水间、排泥调节池、污泥浓缩池、臭氧发生间、加氯加药间、反冲洗设备间及配电室、附属用房、办公楼、清水池等14座单体构筑物,水处理工艺管道及设备安装,厂区工程等;续建净水厂与呼市北部城区连通配水管约1.8km等。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3)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31日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数量: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
1.3标段及包件划分情况:
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南坡供水工程项目,哈拉沁净水厂应急供水工程工艺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具体施工里程以现场实际为准
1.4招标控制价:
不含增值税控制总价合计2108881.12元(大写:贰佰壹拾万零捌仟捌佰捌拾壹元壹角贰分),含增值税控制总价合计2172147.55元(大写:贰佰壹拾柒万贰仟壹佰肆拾柒元伍角伍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根据分包招标施工范围,投标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同时具备中铁三局分包准入资质;
2.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业绩,并应出具近三年内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封皮、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页、盖章页。业绩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证等证明资料;
2.4具有良好的信誉、业绩,并应出具近三年内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材料;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能力(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并提供相应有效证书。设备配备充足,能充分保证发包方的施工方案的落实。当设备出现短缺时,能及时补充设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管理体系组织健全,管理人员有上岗证,管理班子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应提供完整健全的管理机构,拟定组织结构人员名单必须为参与本项目施工的实际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是投标人本企业人员,各工种齐全,工人技术素质较好,工种搭配合理,必保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并人员充足。
3、**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