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3]FJGRX[CS]2025018
项目名称:白塔乡塔里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县域连片典型工程陪护式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1(白塔乡塔里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县域连片典型工程陪护式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白塔乡塔里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县域连片典型工程陪护式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执行闽建村函〔2025〕11号文件,要求台湾团队参与本项目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台湾团队)需符合闽建村函〔2025〕11号文中关于台湾团队的相关的规定,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台商自然人独资或台商合资的予以认可)。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2-08 至 2025-12-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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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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