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41424-2025-01530
二、项目名称:五华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五华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 | 梅州市江南路45号 | 2,661,684.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五华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服务):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五华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服务 | 梅州市五华县 | 按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 保险生效期需追溯回2025年3月,具体保险期限为2025年3月15日至2026年9月14日。 | 按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铭梓(采购人代表)、饶拱炳、黎伟颂、黄燕辉、徐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执行,服务费在标准收费的基础上下浮15%收取。 注:(1)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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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五华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服务 | 2.4049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五华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服务):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00 | 43.40 | 9.00 | 93.40 | 1 | 1 |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00 | 10.20 | 9.47 | 49.67 | 2 | 2 |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00 | 10.20 | 10.00 | 48.20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