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牟国光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8-510113-04-01-827799)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弥牟国光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8-510113-04-01-827799)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以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弥牟国光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青审批建【2025】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审批建【2025】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恒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白江区正兴路以北、五斗渠以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约为33325.51㎡(49.9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37444.01㎡,容积率2.86,绿地率30.01%,总户数976套,非机动车位1488个,机动车位1086个。
2.3 计划工期:54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7 招标人说明:招标人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代建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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