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星月环能科技分公司2026年度通信服务
采购项目(框架协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星月环能科技分公司2026年度通信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人为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星月环能科技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2026年度通信服务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星月环能科技分公司2026年度通信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
2.2 采购内容:通信服务
2.3 服务地点:按合同约定
2.4 服务周期:按合同约定
2.5包件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件,拟入围1-3家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生产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2供应商具备自主开发能力,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相关证书要求包含“运营平台/连接管理平台/多网定制/物联网B2B2C系统/物联网CRM/物联网OSS/管理辅助/物联网实时中台”。
3.3供应商必须满足现已在太原铁路局信息技术所完成VPDN通道的搭建工作,并通过严格的测试流程,达到合格标准。
3.4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
3.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诚信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