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51290121
项目名称:国家地表水和环境空气监测外部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第1包、第3包、第4包
项目预算:第1包680万元、第3包643万元、第4包62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点位类型
所属省份
站点数
(个)
最低外部质量控制任务次数(站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国控城市点位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辽宁、宁夏、甘肃
444(气)
1308(气)
680
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国家环境空气监测外部质量控制,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否
3
国控城市点位
湖北、湖南、江西、广东、海南、河南
405(气)
1224(气)
643
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国家环境空气监测外部质量控制,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是
4
国控城市点位
四川、重庆、云南、青海、西藏、贵州、广西、陕西、新疆
380(气)
1032(气)
625
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国家环境空气监测外部质量控制,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否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第1包和第4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优惠;第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特点,在年度采购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中标人合同期1年满后,根据考核结果,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不超过2年的合同,合同单价保持不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及投标人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项目负责人员、实施人员及其他员工等,员工的认定以违法行为发生当时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存续为准)自2022年11月1日至今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下述行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经法院判决触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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