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公共事务中心明光路办公区员工食堂气改电设备采购项目(带量)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6-XA302-WZ008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公共事务中心明光路办公区员工食堂气改电设备采购项目(带量)
项目编号:ZY26-XA302-WZ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公共事务中心明光路办公区员工食堂气改电设备采购项目(带量),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公共事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公共事务中心,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长庆油田公共事务中心明光路办公区员工食堂气改电设备采购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最高限价为266.49万元(含增值税)。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为加工制作备货周期,分批次接到甲方通知10日内送达并完成安装。
交货地点:长庆油田明光路办公区员工食堂;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合同履行结束止;
质量保证: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以上。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货物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3 质量及供货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具体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附件2质量及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以内类似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需提供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决。因连续三年无交易活动被长庆油田暂停交易权限的供应商,可在开标前申请恢复交易权限参与投标;因标的物由一级物资降为二级物资被暂停产品交易权限且无管理单位的供应商可参与投标,中标后纳入长庆油田管理。
3.6.其他要求:能严格按照货物清单中的要求组织供货,能够满足生产需求;承诺若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现场需求,无条件更换产品直到满足现场需求为止(承诺格式自拟,无承诺或未按要求承诺的,否决其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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