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汉市区域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汉市区域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发改环资〔2022〕5号、广发改〔2024〕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生化池、D型滤池、污泥系统、自控系统、电气系统、中水系统部分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环资〔2022〕5号、广发改〔2024〕1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汉市。
2.2 建设规模:广汉市区域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设施改造项目。生化池、D型滤池、污泥系统、自控系统、电气系统、中水系统部分设备的采购
2.3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生化池、D型滤池、污泥系统、自控系统、电气系统、中水系统部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造、包装、运输、吊装、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原有设施设备拆除安装及其他配套项目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广汉市内,具体交货地点按业主指定地点为准。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00 日历天。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潜污泵、微孔曝气管(曝气管)、叠螺式污泥脱水机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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