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义笔山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西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兴义笔山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州发改发〔2025〕87 号)、项目代码:2504-522300-04-01-4100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义笔山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湖南街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高中教学楼1栋6918.50平方米,改造宿舍楼7251.59平方米,拆除建筑12572.78平方米,以及室外附属工程和设施设备购置等。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图中的设计问题,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并结合初设批复文件要求完成所有设计部分全部设计相关工作内容,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及设施设备购置(包含本项目设计图纸、实施方案、补充文件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设施设备购置、安装、装修、调试、试运行移交,以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求的其他施工内容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4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5项目投资:总投资为3397.9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3079.8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主要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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