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农产品供给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409-522326-04-05-68192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谟县烨宇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望谟县城区及改造部分涉及的乡镇。
总投资:约29459.74万元。其中,设计费约266.3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费约12244.52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在望谟县平洞街道平洞村新建县城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占地194199.35㎡,总建筑面积22914.59㎡。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办公楼、普通仓库、冷库、分拣包装用房、设备用房、门卫室以及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内容:对蔗香镇移民村布依手工艺展示中心、蔗香镇纳亮村石料加工厂、蔗香客运站、乐旺镇乐旺村民族服饰制衣厂、乐旺客运站、大观镇客运站、打易镇木毛坪村木材加工厂、桑郎镇八河村民族文艺表演节目培训服务中心、边饶镇拉稍村手工纺织品展览馆、边饶镇播东村游客接待中心、麻山镇前锋村腊肉腌制基地、麻山镇牛场村中药材加工厂、石屯镇打尖村民族文艺品展览中心、石屯镇坡毛村布依族苗族帕子纺织点、油迈乡旅游集散中心、油迈乡客运站、郊纳镇邮亭村茶叶加工厂和乐元镇纳税榨油厂、望谟县物流中心(含电商服务)共19项资产进行改造。
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按工程总承包方式(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模式)发包。招标范围为: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述3.1.1条、3.1.2条的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联合体资质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能力。
3.1.1设计部分投标资格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级)资质;
3.1.2施工部分投标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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