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82-00490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自然资源局开展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001包:国土变更调查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最高限价:850000.00元
履约期限: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数据;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工作内容:
(1)2025年度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同级林草主管部门管理需要,结合日常监测监管,按照《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实施方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要求(2025年度适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技术要求(2025年度适用)》及省级变更调查、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实施方案或细则等,在此基础上开展年底集中调查,查清每一个变化地块的地类、植被覆盖类型、面积、属性等实际情况,并按要求开展变更调查权属信息更新,完成变更调查更新等工作。
对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前占用耕地种树种果种茶等造成的耕地流出,设置合理过渡期,逐步有序处置,编写《耕地恢复过渡期方案》。
2、工作目标:
在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和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基础上,结合本年度部、省各类监测监管成果,通过实地调查,逐级核查,协同推进年度变更调查(包括日常变更调查和年底集中调查),收集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包括变化监测和样地调查)成果,汇总掌握本年度国土利用现状及植被覆盖类型等资源属性的变化情况,有效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基础数据保障;掌握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国土调查成果,保障大石桥市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通过编制《耕地恢复过渡期方案》,确保“认定耕地保护目标、恢复耕地目标、置换耕地目标”三大核心任务得到落实,明确大石桥市域内耕地恢复工作的逐步实施路线图,保障全市耕地面积稳定在规划目标范围内。此举旨在有效提升耕地质量,优化耕地布局,为最终实现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奠定坚实基础。
3、相关要求:
1、收集相关数据:
(1)国家下发遥感影像;
(2)国家下发用地管理信息;
(3)大石桥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基础数据;
(4)国家下发最新控制界线。
项目收集数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按项目最新指导意见及方案调整。
2、外业调查
以国土调查云平台为唯-外业平台,通过年底统一举证,对林草湿范围外图斑的自主图斑开展外业实地拍照举证,并认定现状地类。要求变更地类、变更范围、举证类型、图斑属性、单独图层、外业核实记录描述等按照省级核查要求进行填写。
3、内业建库
结合外业调查结果,以上一年度数据库成果为基础,进行内业数据预处理,提取增量,形成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库成果等。
4、成果汇总及报告编制
按省级核查要求,汇总大石桥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增量成果库、相关的统计报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及举证信息表,编制大石桥市2025年度土地利用情况变化分析报告。
结合“三调”及历年变更调查成果,编制大石桥市耕地恢复过渡期方案,对符合完善后耕地调查规则的,按照“认定一批”的方式,调查为耕地并严格保护。对集中连片、具备良好灌溉条件且易于恢复的,按照“恢复一批”的方式,结合农民意愿、产业发展、作物生长周期等,分阶段、分批次逐步恢复,并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以单独图层标注“已纳入过渡期范围拟恢复”:对确实不适宜恢复的,按照“置换一批”方式,有序退出耕地保护范围,与适宜作为耕地保护的地块置换,并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以单独图层标注“已纳入过渡期范围拟置换”。
5、工作成果
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同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图形、表格、文字报告等。
1.矢量数据成果
(1)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2)“互联网+”举证成果,格式: .DB;(3)举证信息表,格式: .mdb;
2.表格成果:
(1)土地变更一览表;(2)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3)三大类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4)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变化统计表;(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变化统计表;(6)耕地坡度分级面积变化统计表;(7)耕地种植类型面积变化统计表;(8)即可恢复与工程恢复种植属性变化统计表;(9)林区范围内种植园用地变化统计表;(10)灌丛草地汇总情况变化统计表;(11)工业用地按类型汇总变化统计表;(12)可调整地类面积变化统计表;(13)部分细化地类面积变化统计表;(14)废弃与垃圾填埋细化标注变化统计表;(15)耕地细化调查情况变化统计表;(16)无居民海岛现状调查分类面积变化统计表;(17)基本农田统计汇总表。
3.文字成果:
(1)大石桥市2025年度土地利用情况变化分析报告;(2)大石桥市耕地恢复过渡期方案。
项目成果始终按照国家级、省级当下最新的规范要求进行调整、命名及组织。
4.技术要求
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延续“三调”组织实施模式和数据更新机制,严格落实同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参照“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并结合《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实施方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要求(2025年度适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技术要求(2025年度适用)》及省级本年度变更调查方案进行认定。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数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780000
最高限价(元):780000
002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最高限价:780000.00元
履约期限: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数据;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作内容:
(一)调查工作底图制作与资料收集
1.制作县级调查工作底图:基于营口市级下发的影像及管理信息,融合基础地理信息、2024年度调查成果等数据,配合大石桥市自然资源局,制作符合大石桥市实际的调查工作底图(含矢量底图、影像叠加图等),支撑后续实地调查与变化信息提取。
(二)实地调查与数据采集
林草管理范围内: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要求,开展全部地类变化调查,同步调查植被覆盖类型、林种、树种、郁闭度等林草湿荒资源属性,调查结果纳入变更调查数据库。
林草管理范围外:开展全部地类变化调查,重点标注涉及林草湿地类的变化图斑,并将林草湿地类变化信息及时推送至林草主管部门开展资源属性调查。
(三)数据建库与更新
汇总调查成果,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地类及资源属性变化数据包,明确变化图斑的唯一标识、空间位置、属性变更内容及来源依据。基于2024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及林草湿荒监测数据库,将2025年度变化数据包导入系统,生成以2025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年度现状数据库,确保与上级数据库标准一致(包括数据结构、分类编码、坐标系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数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002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8日17时30分至2025年12月16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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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