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野川煤业有限公司3303、3304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报告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5-CG-251223642、SXZB-2512359311JNF3593/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野川煤业有限公司3303、3304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报告(采购项目编号:JNC255-CG-251223642、SXZB-2512359311JNF3593/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以晋市煤销字〔2025〕447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野川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供应商需对3303、3304工作面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及布孔均匀程度、进行评价;根据抽采时间均衡性划分评价单元,通过抽采计量计算评价单元内残余瓦斯含量,确定是否启动评价参数现场测定工作;进行评价参数(主要为3303、3304工作面煤层残余可解吸瓦斯含量)的现场测定工作,最终完成报告编制
2.2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目前3303工作面已经形成,具备开展达标评判条件,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报告编制;3304工作面现在还未形成,待工作面形成后具备评判条件时,30天内完成报告编制。
2.3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野川煤业有限公司
2.4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经评审合格后提交最终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附表中须包括瓦斯含量测定和煤层瓦斯压力测定);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编制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08 17:30至2025-12-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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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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