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GMGITC-JL-2511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街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已由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2504-220104-04-01-84308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润德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街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
2.2招标规模:规划用地面积:4066㎡,改建地块内2栋既有传统风貌建筑约3520.97㎡,新建1栋地下建筑445.4㎡。
2.3招标范围: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景观、装饰及建筑泛光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2.4最高投标限价:109.93万元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工程设计成果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管理团队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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