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钦州海洋修复一期项目2025年11月地材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地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包件1、2:位于广西省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马来大道以北片区,2024 年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金鼓江岸线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实施分期建设,此次设计范围为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红树林恢复与次生林改造39.12公顷,新增红树林宜林地形成16.47公顷,其中:新增虾塘红树林宜林地形成 3.59 公顷、新增光滩红树林宜林地形成 12.88公顷(未包含上部的种植),建设其中一段有市政路网通达的玉垌分期建设,此次设计范:千米的生态护岸。
二期工程拟对金鼓江支流玉垌根江东岸(钦海大道至马莱大道)、西岸(环北大道至马莱大道)区域、金鼓江西岸(金鼓桥至马莱大道)等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红树林宜林地形成、入海河流水质净化、生态护岸建设等。其中新增红树林宜林地形成48.65h m、一期工程光滩宜林地上部的12.88hm红树林种植、入海河流水质净化2.4h m'、生态护岸 4.373km。
项目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中马产业园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采购招标分为2个包件,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包件1、2因项目的特殊性,项目施工便道无法通过大型车辆,建议投标单位投标前到项目现场进行实际踏勘确认,若因道路承载力不足供货过程中发生二次倒运,倒运费由卖方承担,合同单价不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资质,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2月8日9时13分至2025年 12月13日9时13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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