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4232025000112
项目名称:二甲创建实验室仪器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96,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5日历天
采购包2: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 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若已更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新取证的企业,新证不体现许可等级或速度的,需满足国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规定;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其销售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新证不体现许可等级的,需满足国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2: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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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