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及后勤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及后勤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实施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商务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实施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NSC-XJD-25-04231
2.2项目名称: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及后勤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
为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机关本部及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自治区地州(市)53个服务网点(5个事业部、43座电站、4个项目部、1个集控中心),提供专业化、标准化、一体化的会务及后勤保障服务。本项目核心目的是通过专业化、集约化的后勤服务,解除员工后顾之忧,保障其专注核心业务,并确保一线电站运营的安全与稳定。
2.4招标范围:
办公区域、会议室及会议音响设备租赁等日常管理服务 包括:前台接待、会务服务、车辆驾驶服务、清洁保卫、办公设响租赁等服务。
详细范围参见专项附件2技术规格书。
2.5服务地点:
新疆,详见专项附件2技术规格书;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物业及后勤服务项目,期限为2年。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含)合同额100万以上类似物业服务的业绩(应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的情况;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a)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b)经营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投标人自行承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统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投标人MAC地址和硬件特征码作为依据,如出现一致情况,将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充许分包及转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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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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