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长庆地区载人车辆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6-XN627-FW0149-01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度长庆地区载人车辆保障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审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服务内容: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在长庆地区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区域有载人车辆服务需求,该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载人车辆保障服务(车驾一体化、车辆租赁),入驻“好运常来”平台(网络平台),并根据招标人需求为最终用户提供载人车辆服务。
2.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项目预计2026年1月启动。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长庆地区(志丹、陇东、靖边、定边、乌审旗、西咸等)。
2.4服务标准:安全优质诚信高效。
2.5招标范围: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需外委的载人车辆资源在长庆地区各生产区域提供生产指挥、生产值班、生产生活物资运送及人员接送等生产经营车辆配属服务,预计需要服务商28家提供车驾一体化服务及车辆租赁服务(根据招标人生产及建设情况,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项目预估金额1.89亿元/年(含税,车驾一体化服务税率为9%,车辆租赁服务税率为13%)。
| 序号 |
类别 |
规格型号(参考车型)等同档次 |
车驾一体化服务预估车辆台数 |
车辆租赁服务预估车辆台数 |
| 1 |
工程车(轻卡) |
庆铃、五十铃等双排座 |
198 |
/ |
| 2 |
工程车(皮卡) |
庆铃、东风、福田、黄海、尼桑、纳瓦拉2.5L、长城炮等皮卡 |
195 |
25 |
| 3 |
越野车 |
途达、坦克300、汉兰达、丰田2700、丰田4000等越野车 |
152 |
26 |
| 4 |
野外作业通勤客车 |
依维柯、福特全顺等9-19座客车 |
55 |
4 |
| 5 |
城市通勤客车 |
考斯特、宇通19座-50座等客车 |
10 |
/ |
| 6 |
公务轿车 |
红旗H7/1.8T、大众帕萨特1.8T等轿车 |
5 |
18 |
| 7 |
商务车 |
腾势D9、岚图梦想家、别克GL8等商务车 |
/ |
21 |
| 小计 |
615 |
94 |
||
| 项目合计费用(万元) |
18900 |
|||
| 需求服务商个数(个) |
28 |
|||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业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应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为依据。
注:客车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为依据。
3.3服务能力:自有载人车辆10台;包含以下车型为:工程车(皮卡/轻卡)或越野车或客车(野外作业、市区通勤)或轿车或商务车,其中轿车或商务车最多提供2台。
(详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1.车辆数量及型号要求”条款)。
3.4业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从事过至少1项车辆服务业绩(提供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为依据,或以结算签认单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2投标人202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与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5.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5.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3.5.1-3.5.4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5.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需提供以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7.具有较强的QHSE管理能力:截至投标日前两年内未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主责交通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8.投标人在招标人上一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的),投标将被拒绝。(以招标人提供附件《公司2024年度不合格及观察使用服务商名单》为依据)。
3.9.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1.投标人须响应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条款,否则将被废标。
3.12.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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