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石化2026年度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服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6年度新、改、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包括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峰股份有限公司),具体项目以批复文件为准。
2.2招标范围:乌鲁木齐石化公司2026年度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2.3标段划分: 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二标段为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包含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新峰股份有限公司,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2.4服务要求/标准:安全评价报告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45号令、《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等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
2.6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2.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2.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组织,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法人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5项石油化工新、改、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及结算发票,业绩核准以结算发票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5.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职业健康、环境管理三项体系认证证书。
3.5.3投标人承诺未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一经查实存在法律纠纷视为失信行为,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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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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