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惠泽大道项目已由惠州市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惠城发改投审[2025]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为政府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道路工程,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及马安镇范围内,本项目的设计范围为一号公路连接线及桥下共线道路与惠泽大道的立交工程。本项目为主线双向4车道下穿通道,地面辅道道路与一号公路连接线及桥下共线道路灯控平交。一号公路设高架桥上跨交叉口,并在交叉口附近设4个出入口有4条连接线接入此交叉口。
惠泽大道采用 60km/h 的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通道横断面采用主线双向四车道+辅道双向六车道。本项目包含道路、通道、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综合管沟等工程和电力、给水及其他管线迁改等内容。
2.2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兼投不兼中。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铁十七局集团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混凝土(HNT-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商品混凝土包件投标人需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生产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财务能力要求: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近两年(2024年-2025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提供各种原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3-2025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3-2025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市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签约/中标通知书或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兼投不兼中。
5.招标**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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