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龙川县佗城镇乡村全面振兴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块石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SZZB-TCXCZX-202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龙川县佗城镇乡村全面振兴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佗城乡村振兴项目),项目业主为龙川县佗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龙川县佗城镇乡村全面振兴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块石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实施面积约215.23平方公里,分别为农用地整理项目、建设用地整理项目以及乡村振兴精品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垦造水田、耕地恢复、建设用地整理、乡村振兴工程、东江沿岸生态修复工程(佗城段)。本次招标内容为:2024年度河源市龙川县佗城镇坪田村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及佗城镇坪田村驳岸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主材。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块石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2、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提供2023-2024年连续两年纳税评价等级。
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官方平台通报。同时,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9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9日。
4.2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网络发售形式。
4.3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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